2023年9月28日 点击人次: 67876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1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通知》精神,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启用电子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的,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电子协议书”)。
一、 适用对象范围:
1.2022-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可以签订三方协议书)
2.已在小程序上绑定学籍,并且“个人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显示“完成”状态;(部分延长学年学生尚未完成学籍变更,暂不能在2024学年度上报个人信息或签订电子三方协议书,请尽快向学籍部门核实。)
3.定向或委培生不可使用电子就业协议功能。
二、申请总流程(总流程图见附件):
电子三方协议书的办理一共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申请阶段;二是回传阶段。
(一)申请阶段
1.信息填报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合意,用人单位将单位信息告知毕业生,由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填写相关信息。
请务必准确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单位邮箱等信息,用人单位名称一旦提交不可修改,用人单位邮箱将会接收到协议书审核信息。
同学们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档案去向类型”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此步骤填写内容仅用于学校审核协议书申请的依据之一,毕业去向和档案寄送信息还可在毕业前进行最终确认及修改。
2.单位审核
待院校审核通过后,单位邮箱会接收到协议书审核信息,用人单位负责人可点开邮件中的链接查看协议书内容和效力,如需对协议书进行修改,可通过链接审核不通过,退回给学生重新修改。单位也可通过扫描电子协议书上的二维码查看协议书内容及效力。
3.单位盖章
方式一:如单位对协议书内容没有修改意见,则不需要在网络上进行任何操作,只需要下载协议书并在纸质协议书上加盖实体公章。
方式二:用人单位无法正常接收到邮件时,也可以由学生可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打印后交由单位盖章。
方式三:已启用电子印章功能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粤商通”直接加盖电子印章。
4.协议书内容修改
在任何阶段,协议书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均不可更改。申请阶段,可修改协议书除用人单位名称以外的信息。
方式一: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通过单位邮箱接收的链接退回修改。
方式二:如单位收不到邮件,请及时反馈给辅导员老师与学校沟通处理。
(二)回传阶段
1.扫描回传
方式一: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学生将盖章的电子协议书原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扫描上传。注意,务必对准电子协议书左上角、右上角和左下角三个二维码定位,不可打横拍照,不可留边框。要求回传的内容务必清晰,在电脑上放大后仍可看清,否则学校加盖电子签章后再导出PDF便无法清晰打印。
2.下载最终确认版三方协议书
学校在电子协议书审核通过后加盖电子签章,学生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按单位要求打印交回单位,完成签约流程。
注意:三方协议书左下角二维码,扫码可查验电子三方协议书生效状态。
3.退回
回传阶段,如果协议书模糊不清、盖章位置不对等,可向用人单位或院系负责人申请撤回,重新回传协议书。但回传阶段协议书内容不可做修改,因此请同学们务必请用人单位盖章后再回传。
(三)申请解约流程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主体,学校只作为鉴证方,学校盖章不是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一旦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盖章,协议书即生效,如需解约,需办理解约手续,请同学们诚信签约。
1.自主申请
协议书回传审核通过后,便可自行申请解约。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解约函后,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解约,上传解约函,院校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新的电子协议书。
注意,解约的功能在完成上一家单位签约后才会开启,即在上一家单位回传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解约申请。
2.线下申请
协议书未完成回传,学生或用人单位不可通过小程序自主申请解约。但提出解约一方,有义务与对方协商一致,履行解约手续。学生在取得用人单位同意后,将手写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提交给院系管理员留存,由院系管理员统一操作解约。
特别提醒:为了方便学生填写协议书,现在学生在系统上是可以下载空白协议书模板,请注意这不是有效的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不可手填纸质版,只能通过系统提交,请同学们务必不要手动填写或修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