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 点击人次: 319
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及学习成绩优异毕业生,在毕业生中选优秀典型、树奋进自律风尚,让广大低年级同学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体现我校学生“奋进自律广财人”精神风貌,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评选办法》(粤财大〔2017〕1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评选和就业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二、评选依据
《广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评选办法》(粤财大〔2017〕136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发起线上申请。有意愿申请的2025届毕业生通过登录广东财经大学融合门户(网址: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点击“应用中心”,搜索“本科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申请”,点击进入该应用进行申请(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申请评选的2025届毕业生要认真查看“评选办法”,填表时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获奖类型,提供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和成绩单等佐证材料(特别提醒:附件材料要以单个PDF文档上传,不要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辅导员或党委副书记登录广东财经大学融合门户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中心审核。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并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
(四)公示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
四、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5月16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审核时间。各学院初审评选时间为5月17-21日,并于5月21日下班前在系统导出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余学生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件。
(三)中心审核时间。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时间为5月22日-5月23日。
(四)学校公示时间。5月底。
五、就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一)颁发证书奖金。获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的学生将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将发放至学生绑定学校财务处的银行卡中。
(二)推荐就业典型。各学院按照示范引领、优中选优的原则,从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或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获奖学生中,提前物色人选,推选能够对低年级学生发挥奋进自律示范引领作用的且已落实毕业去向的优秀毕业生(如积极求职典型代表、考研典型代表、基层就业典型代表等),每个学院最多推选3人。
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1.推荐毕业生的个人事迹材料word版(见附件3);2.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3张(1600*900像素)。以上材料请各学院收集汇总后于5月26日前发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箱:屏蔽检测内容存在邮箱。
(三)开展典型宣传。各学院要加强就业政策和就业先进典型宣传,在低年级学生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座谈等方式,结合就业育人、文明离校等工作,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就业先进典型宣传文案,“广东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早安广财”将同步转发。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就业政策和优秀毕业生典型宣传等各项就业育人活动,并于6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玉佳,赵薇薇
联系电话:020-84096141,020-84096109
公共邮箱:屏蔽检测内容存在邮箱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奖”评选办法》
2.学生申请操作流程
3.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4月30日